关于下达“台州市院士专家合作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
各镇(街道)科协、市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
接《关于认定2019年度“台州市院士专家合作项目”的通知》(台人才办〔2020〕3号)文件通知,根据《“台州院士之家”及院士专家合作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台人才领〔2019〕25号)、《关于转发《台州市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等11个实施细则(办法、规程)的通知》(温人才领〔2019〕4号)有关规定,经市科协党组研究同意,对温岭市普尔尼科学研究院、浙江宝利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家单位“台州市院士专家合作项目” 予以首次补助经费(见附件)。请相关单位抓紧办理手续,确保经费及时到位。温岭市普尔尼科学研究院、浙江宝利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家单位要按照《“台州院士之家”及院士专家合作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台人才领〔2019〕25号)文件要求,规范管理使用补助经费。
附件:院士专家合作项目补助经费一览表
中共温岭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
2020年6月2日
(作者: 编辑:市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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