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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全市自然科学学术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年02月25日信息来源:网站集群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各镇(街道)科协、市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企业科协:

为促进科学技术繁荣和发展,推动科技工作者投身于科学实践活动,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学术交流氛围。决定在全市开展自然科学学术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一等奖10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30篇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参评论文必须是2018年1月1曰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市级以上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理、工、农、医及交叉学科的论文。

(二)一般性的工作总结、考察报告、资料汇编、教学心得、翻译文章、学术专著、科普作品等,不属于本奖评审范围。

(三)对已获得台州市级以上奖励的论文,不再参加评选。

三、评选对象

(一)论文的第一作者为在温岭市内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二)受我市有关单位正式委托,承担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课题研究的外地作者。

四、参评条件

申报的论文必须具有科学性、创造性、实用性和探索性的特征,要求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可靠、结论准确、文字简练、方法严谨、逻辑严密。

(一)有独到的学术见解,有创新性的研究,有理论性的论述,有现实的或潜在的应用价值的论文。

(二)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针对全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学术观点的论文。

(三)为解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生产实践中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开展的,产生较为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学术研究成果。

五、申报要求

(一)论文申报时请附上刊物封面和目录以及论文材料或复印件,并同时提交论文的电子文档,便于获奖论文的汇编。

(二)请各镇(街道)科协、市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企业科协认真做好申报论文的审核推荐工作,所有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三份,并于4月30日前报送到市科协。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依静、徐子宣,电话:86218224,邮箱:wlast007@163.com。申报单位可登录“温岭科普网”(http://www.wlkx.gov.cn/)在公告栏下载《温岭市自然科学学术奖评审表》。

附件:温岭市自然科学学术奖评审表

 

温岭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2月25日  

 

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全市自然科学学术奖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作者: 编辑:市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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