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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温岭市重点学术活动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年02月18日信息来源:网站集群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十四届三次党代会精神,助力推动“美丽温岭、活力温岭、幸福温岭”的建设,以人才为主线,学会为主体,充分发挥科技工作者的智慧和才能,促进学术繁荣和科技创新,提升我市科技社团服务科技创新的能力,决定开展2019年市级重点学术活动项目立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围绕我市在智能制造、新材料应用、健康医疗、现代农业等领域和各学科发展需要,结合各自优势选择具体的项目进行申报。

二、项目类型

(一)决策咨询项目。围绕我市产业革命、项目攻坚、城市建设、环境革命、民生工程、社会治理等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开展课题研究并提出专业性的意见建议,为党委和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依据和智力支持。本次申报的课题要求在本年度内完成结题验收,重大研究课题必须提炼形成可报送市委市政府或有关部门的建言献策文稿,一般字数在2000字左右,要求观点鲜明,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

(二)学会协同创新项目。由某一市级学会牵头,相关学会或专家组组团参与,合作开展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和基础研究,帮助解决我市主要产业、重要产业的关键技术问题承接地方委托的产业转型升级所需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促进成果转化须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参与各方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目标等。

(三)学术交流项目。举办、承办全市性学术活动,邀请到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院士等参与的高质量、高水平学术研讨、报告会等活动。促进学术交叉融合及同行交流,举办多学科或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论坛、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开展技术指导及竞赛类项目,举办各类讲座、培训、示范、技能比赛、技术推广、科技评价、科技成果展览展示等科技与学术活动。如举办全国性技术研讨和创新交流活动的,项目申报按照《关于申报全国性技术研讨和创新交流活动项目的通知》(台科协201764号)文件要求进行,经费补助参照台州人才新政三十条执行

(四)学会科技服务项目。学会与基层单位建立相对固定的、长期的联系,为基层单位提供产学研合作,新技术新成果推广、新产品开发、学术交流与研讨、技术培训、科技咨询等多种形式的科技服务。如学会与基层单位签订合作协议,组织科技专家与基层单位建立长期合作,成效明显,项目申报按照《关于申报温岭市2019年度“金桥工程”项目的通知(市科协20192号)文件要求进行,每一个学会服务点经费补助一万元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个人)应有较好的完成项目的基础条件的,符合本年度项目申报的相关要求,项目在当年10月20日前完成。学术交流项目申报,举办全国性技术研讨和创新交流活动除外,承办单位必须是市级学会。

(二)申报单位(个人)在申报项目时,每个项目类型原则上最多申报二个,市医学会可申报三个。项目预期成果和绩效目标是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在同等条件下,对论证充分、内容务实、成果显著、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的项目,优先予以立项。

(三)申报单位(个人)要认真填写温岭市重点学术活动申报表》,要求字迹清楚、内容齐全、用词准确;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30日,自发文之日起即受理项目申报;立项项目完成后,及时上报项目总结报告书,截止日期为10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提交纸质文本及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相关材料一式二份(盖章)报市科协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灵敏,电话:86218224,邮箱:wlast007@163.com。申报单位可登录温岭市科协网站在公告栏下载相关申报表。

附件:1、温岭市重点学术活动申报表

      2、温岭市重点学术活动项目总结报告书

 

(印发)2019年度申报重点学术活动项目.docx

(作者: 编辑:市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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