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台州市院士专家 工作站新合作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科协,相关单位:
根据《台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台科协〔2016〕21号),进一步发挥院士高端智力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助力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18年度台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新合作项目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认定一年以上的台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
二、申报条件
(一)与建站院士新签订的合作项目(建站时签订的合作项目不包括在内),但建站时签订的合作项目应有实质性进展。
(二)建站后新签约的院士领衔的合作项目。
(三)项目合作开展一年以上,并已取得一定的成果,申报时需征得院士本人同意。
(四)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方面有重大技术发明,能够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在应用推广先进科技成果,并能创造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
(五)上一年度绩效考核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站,“优秀”等次的予以优先考虑。
三、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申报
工作站新合作项目主要由工作站根据自身情况优选,在其所辖的县(市、区)科协、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审核的基础上,向台州市科协申报。市直属单位可直接向台州市科协申报。
(二)初评
评审组根据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情况、项目获得荣誉情况、专利授权和标准制定情况、项目经费投入情况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评打分,择优进入答辩环节。评审组由台州市科协结合推荐项目的专业等情况,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
(三)答辩
组织申报单位进行新合作项目答辩,由评审组对入选的新合作项目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择优确定拟资助项目。
台州市科协将新合作项目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委组织部和市科协联合发文。
四、评选说明与经费使用
每家工作站新合作项目每年最多申报一项,新合作项目分为重点补助项目和一般补助项目。全市每年评出的总项目数不超过8个,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2个。已入选的项目不能再次申报评选。
(一)资助说明:由台州市委组织部和台州市科协联合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重点补助项目补助20万资金、一般补助项目补助10万资金,补助资金超过项目合作协议金额50%的,按项目合作协议金额的50%给予补助。上述补助资金在市、县(市、区)人才发展资金中列支(按现行财政体制承担),一次性拨付。
(二)经费使用:获补助的经费需严格按照《台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中补助经费使用管理要求执行。
五、其他事项
请各县(市、区)科协、两区党群工作部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及电子版材料于5月25日前报送至市科创中心,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高亚婷 联系电话:88819892
地址:椒江区爱华路118号市科技馆3A15室。
附件:2018年度台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新合作项目申报书
中共台州市委组织部 台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5月10日
台科协发〔2018〕24号--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台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新合作项目评选活动.doc